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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招体检规定出台 军校与公安院校测试时间敲定 |
| 2007-03-06 15:22:00 陕西教育在线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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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7年高招体检规定出台 军校与公安院校测试时间敲定
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与往年一样,07年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专业)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仍将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凡符合规定分数的考生,按下列相关规定,自行前往参加军事院校的军检、面试,或公安院校(专业)的面试、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者,一律不予录取。 凡有意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于6月25日-7月4日凭身份证、考试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军区幼儿园(南京市中央路208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检、面试;凡有意报考公安院校(专业)的考生,于6月25日—6月30日凭身份证、考试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凡有意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6月25日—6月30日到各面试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考试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各地招办组织的体检中已确认身高、视力等身体条件不符合江苏警官学院招生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同时,江苏警官学院分别在常州市、扬州市、淮安市设三个面试、体能测试点。其中,常州点负责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市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扬州点负责南通、泰州、扬州3市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淮安点负责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盐城5市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此外,凡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又同时兼报公安部部属院校的考生统一在扬州点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地点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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