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澳门人获颁法律职业资格证(图) |
| 2007年07月24日 陕西教育在线 出处: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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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7月24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首位以澳门居民身份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并获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澳门居民吴瑞康,是去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三十八名澳门考生中的成功者。现年二十四岁的他,以三百六十七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已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这是落实《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法律服务方面措施的一个重要成果,标志着内地与澳门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出席颁发证书仪式的有国家司法考试司综合处处长孙晓明、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考务处处长夏露、法务局局长张永春以及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总经理张毅力。颁发仪式上,孙晓明处长鼓励更多的澳门居民参加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这项考试制度自二○○二年起开始实施,港澳居民由○四年开始亦获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内地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首先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资格。根据《安排》规定,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澳门居民,通过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一年实习锻炼,也可以成为有资格在内地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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