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本科第一批-招生公告-陕西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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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08-05-17 18:51:00  陕西教育在线  出处: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0%以内。
    4、专业安排方法:
    (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
    (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4)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50% ,文化课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100×50%+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高职专业学费5500元/年。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
    E-mail:xfdzsb@yahoo.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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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延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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