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08年中考4月7-11日报名-中考专题-陕西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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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08年中考4月7-11日报名
2008-03-31 09:55:00  陕西教育在线  出处:西安日报
  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天宣布,今年西安市中考报名于4月7日至11日进行,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和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报名费每生40元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部署,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应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拥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受年龄限制。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同等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的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或指定地点报名。在外地市借读的西安市初中毕业生,持户口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考生报名缴纳中考考务费每生40元,体育考务费每生6元,严禁报名点借报名搭车乱收费,报考信息应经本人签字确认。

  照顾港澳台籍学生

  西安市确定今年有12类外地学生享受照顾。他们持有关证件、证明,经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后,可在西安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得报考普通中专。这12类外地学生是:夫妇双方驻守在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子女;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经人事、民政部门批准的在西安市自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适龄子女;在西安市有较稳定的工作和住所的务工农民的适龄子女;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台湾、香港和澳门籍学生;外国外交人员和侨民的子女。(记者:原建军 实习生:蔡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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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sx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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